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

散文,好難 (關於我)

散文,好難。從事腳本工作多年的我,至今仍是這麼認為。

我可以天馬行空的編織故事,然後將其撰寫成一篇小說或是一部劇本。我是故事裡的女主角,同時也是男主角、男配角、女配角,是城外村上前來打抽豐的老婦,是三天兩頭擅自進屋的花貓,我是被遺忘而逐漸凋零的玫瑰,是破壞一樁好姻緣的大雨,是使房間染上神秘的昏黃燈光,是等待兇手拿起往被害人頭上砸下的凶器……

我可以是故事中任何一個角色,任何角色也都是我自己。

可是散文裡,我只能當我自己。所以我說散文好難。

我不屑堆砌,我害怕空洞,一字一句的再三斟酌不是為了詞藻華麗,不是為了賣弄炫耀我的淺薄學識,卻是為了從中撿出最能表達自己思緒的用語而不斷反芻。我總是把所有我能想及的一切修辭及文句全部謄出,然後刪添修補,排列組合成最切意的文篇。我常常感嘆自己識得的字詞還不夠多,學過的文法也不夠用,無法將腦袋裡的渾沌縷縷抽出編織成一疋高雅細緻的綢緞,舒適而服貼在閱讀者的毛細孔上。

我過於serious。不是嚴肅,不叫認真,或許可以稱為「過於誠意」。我無法輕易地對人掏心掏肺,但我可以掏出的其他東西都是來自我自己。

我討厭敷衍、討厭說謊,並非我不會敷衍或說謊,但它們總教我心虛。如果我給你的不是真的來自我自己,我羞於將它掛上我的名。

請別誤會,我對「文以載道」那一套可是嗤之以鼻。要嘛信我的,便認為我寫的文章有道理;而不信我的,我的文章不過是個屁、我整個人都是個屁!我想我該跳脫「道理」與「屁」的選項以外,進行申論題。

閱讀者不是選擇相信或不相信,而是參與。

我的書寫是為了要告訴你我想告訴你的東西,這些東西它不叫做道理,而是我看過、聽過、接觸過、感受過的,這些人、事、物就像麵粉和了水,摻進名為陳金鈴的酵母,閱讀者自行控制溫度跟空氣濕度,烘焙出怎麼樣的麵包屬於閱讀者自己。

是否我又過於誠意了?寫一篇散文有沒有要顧慮到這麼多?散文是敘事,是抒情,但是我真的覺得如何運用八百個字只告訴你一件事情,或是如何利用八百個字告訴你所有事情,都是非常、非常不容易。

所以這篇文章我是想告訴你:寫散文,我真的覺得好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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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新聞網╱陳金鈴】 2008.11.11 07:5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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