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

裁判亦須對比賽品質負責

上週五La New熊對上統一7-ELEVEn獅的比賽中,一顆關鍵性的「壞球」讓熊隊總教練洪一中上前與主審陳海峰激論,主將陳金鋒亦強烈質疑好球帶標準,最後兩者均被判定驅逐出場,陳金鋒更被安上「口出穢言」的罪名。

陳海峰於中職執法以來,多次成為爭議判決的當事人「留名青史」。2004年7月6日的熊象戰,擔任一壘審陳海峰在該同場賽事中對投手犯規的認定標準前後不一,影響熊隊權益,賽後洪一中氣的腳踹裁判室大門。同年十月份,鯨隊總教練徐生明亦因不滿主審陳海峰的好球帶而與其發生衝突,被判離場,賽後徐生明更發言表示「最爛的裁判就是陳海峰!」就連球迷間也廣為流傳著一句話:「中職有誰不認識峰哥?」

運動賽事中,場上球員本應服從裁判判決,但並不表示裁判離譜的評判標準不能受到質疑與公評。上週五的導致衝突的關鍵一球,不光是熊隊球員認定是好球,主播室的球評楊清瓏也直言是好球,連統一該打席的打者賽後也說這是好球,然而偏偏主審陳海峰判決為壞球,難怪導致輿論針對陳海峰個人產生質疑。

然而,與其光是責難陳海峰個人的執法標準,更應強烈要求中職聯盟必須重視裁判專業的精進。陳海峰擔任中職裁判已多次引發爭議,卻不見聯盟方面對這個問題展現改進的作為。例如這次的判例,聯盟裁判組成員應該加以開會討論,並於事後公開說明,給予所有球員及球迷一個交代,這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做法。光只是對於陳金鋒到底有沒有罵髒話進行商議,很難不讓人產生避重就輕的觀感。

再者,陳金鋒17日是以「口出穢言」的條例判決出場,20日聯盟卻又改稱陳金鋒沒有口出穢言,而是「有不得體的抗議行為」,但難道因為「不得體的抗議」與「口出穢言」結果都是一樣可以判出場,主審陳海峰當時的判決就不算是「誤判」了嗎?這個誤判難道也沒有檢討的必要嗎?

除了球團及球員必須對中職比賽的精彩程度負責,領中職聯盟薪水的裁判們也該要求自我成長,協助比賽品質的提升,吸引更多球迷支持中職。聯盟方面若再不建立良善的裁判評比機制,一次又一次的爭議判決,只是不斷加深球員及球迷對於裁判水準的疑慮。這次爭議性好球帶的處理若僅止於此,那麼受害最深的將不是熊隊,而是中職裁判本身的威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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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4 刊登於UDN(聯合報新聞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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